常退役军人【2019】1号
市各部委办局:
根据《常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按照市机构改革有关要求,自发文之日起启用“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印章。
特此通知。
附件:印章印模
附件下载:20190425093755_63182.jpg
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