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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全市技能人才评价质量专项评估的通报 常人社办〔202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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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市技能人才评价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履行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监管职责,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技能人才评价质量评估的通知》(常人社办〔2023〕35号)(以下简称“评估通知”),经过各辖市、区自查自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辖市、区人社部门开展现场质量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1.《评估通知》目录内87家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全部参评。 2. 以省级质量评估为指导,结合市级专项督导、“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质量评估抽查互评和各辖市、区评估情况,评估结果为:评价机构达标87家,其中9家达到省级推荐,7家整改后达标。 希望通过此次质量评估工作,以点带面,各辖市、区人社局和各评价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动我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高质量发展。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