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确定常州市人寿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红梅大药房等2家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4-00176
主题分类:社会救助/公益事业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社会保障 市人社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4〕198号
产生日期:2014-09-19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4-09-23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确定常州市人寿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红梅大药房等2家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关于确定常州市人寿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红梅大药房等2家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4〕19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14年民生幸福工程项目中关于在“天宁区开展药房托管试点”的要求,满足居民群众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用药需求,经常州市卫生局建议,对照《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常人社规〔2010〕4号)规定,确定常州市人寿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红梅大药房和常州市人寿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茶山大药房为常州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医保定点试运行期一年(自医保开通之日起计算)。医保定点试运行期期满,将根据零售药店的管理服务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则继续确定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验收不合格则将不再确定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请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单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医保服务开通工作。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