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环境监测处)
索 引 号:014109840/2016-00027
主题分类:机关事务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产生日期:2016-02-24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6-02-24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职责分工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环境监测处)

 组织开展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负责开展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重金属、化工等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督促、指导区域综合治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和指导全市环境监测管理工作;承担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公报的有关工作;调查评估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