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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属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 |||||||||
2016第5号(总第5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常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3月13日至5月5日,对《常州市加快市属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2014年12月,市政府印发《加快市属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明确三年完成27个学校建设项目,其中:2015年续建项目9个、新开工10个,2016年开工建设3个、2017年开工建设5个。要求市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30000万元、市教育局每年在教育税费中安排30000万元,其余缺口部分由晋陵公司通过融资解决。 审计结果表明,截止2016年3月底,2015年续建的9个项目中有3个项目已交付使用,5个项目正在进行后期施工,1个项目正在开展二期工程建设;计划新开工的10个项目大部分未按计划开工。2016年计划新开工的3个项目中有2 个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的审批,另1个项目建设方案尚未确定。2015年度,共安排建设资金58004.10万元(其中:预算安排30000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28004.10万元),实际拨付到位53004.10万元(其中:拨付各学校33004.10万元,拨付晋陵公司2000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底,实际可用于学校项目建设的资金有44231.89万元。2016年,市财政已安排学校项目建设预算资金50000万元(预算内20000万元,教育费附加30000万元)。 在“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中,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规范管理流程,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协同推进项目审批和工程建设。本次审计调查发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中也存在项目推进序时进度偏慢、优惠政策未完全落实、工程建设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实施进度有待加快。续建项目总体进展尚可,但因去年洪水灾害,项目施工进度普遍受到影响;新开工项目受行政区域规划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变更和管线迁移外部协调困难等因素的影响,开工率偏低。2015年新项目开工率仅为30%。 (二)政策执行力度有待加大。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一些应当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免收,应当执行减半的经营性收费,没有执行减半优惠。 (三)项目建设管理有待规范。2015年之前的部分项目编标咨询服务单位资质不符合条件;少数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 三、审计调查建议 (一)强力推进项目进度。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机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程,确保项目顺利有序高效实施。 (二)清晰明确责任主体。理顺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落实各自的职责;明确教育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及晋陵公司的职能,切实加强项目前期的工作协调和现场管理。加强对建设资金的跟踪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合力加强部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统筹安排;规划、国土、人防、建设和物价等部门应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和要求。市财政等部门应加强对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为“三年行动计划”和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审计调查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常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针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长、分管市长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加大整改力度。8月初,分管市长召集相关部门专题召开教育建设项目工作推进会,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逐一排查。会后市政府建立了由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确定各部门责任人,定期召开协调会,解决学校建设中的问题,推进学校项目的建设工作。市教育局认真制定了下半年的工作推进表,建设单位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开工率已经达到80%。对项目建设中的相关优惠政策,相关部门加强了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执行文件规定,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积极服务学校项目建设。截止9月底已退缴审图费12.05万元。同时市教育局成立了由教育局计财处、晋陵公司、教育基本建设与装备中心相关人员组成的项目指挥部,制定相关例会制度,严格执行招投标等规定,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常州市审计局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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