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21年
一、废水污染物
工业废水排放量
万吨
8173.36
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其中: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吨
4893.67
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26666.56
氨氮排放情况
其中:工业源氨氮排放量
199.40
生活源氨氮排放量
1548.39
总氮排放情况
其中:工业源总氮排放量
906.02
生活源总氮排放量
4791.20
总磷排放情况
其中:工业源总磷排放量
26.49
生活源总磷排放量
145.34
二、废气污染物
工业废气排放量
亿立方米
6177.48
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其中: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
5875.77
生活源二氧化硫排放量
70.10
氮氧化物排放情况
其中: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
12232.80
生活源氮氧化物排放量
248.60
颗粒物排放情况
其中: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
17939.25
生活源颗粒物排放量
299.97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
其中: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12950.91
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6469.90
三、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844.0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834.4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
9.58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
0.33
危险废物产生量
26.88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
27.10
危险废物本年末贮存量
0.2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