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3号总第8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常州市审计局自2022年2月14日至4月29日,对2021年常州市美丽乡村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美丽乡村发展专项资金6265万元,实际支出6146万元,涉及项目260个。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和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带动村集体增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不规范。因“美丽农田”为2021年新增的“先建后补”类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在编制预算时未按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并在项目尚未实施的情况下,向辖市(区)预拨专项资金。
(二)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金坛区、武进区有7个项目存在未按申报内容建设、超过审批面积建设等问题,涉及补助资金共计125万元。
(三)对经济薄弱村扶持比例偏低。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共补助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17个,合计金额1400万元,其中经济薄弱村获得补助项目2个、金额合计140万元,占比10%。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审计后,常州市审计局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并提出优化资金分配、加强预算审核、强化预算约束、提升使用效益,以及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运行、提升项目质量等建议。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问题已经整改。
常州市审计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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