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统发〔2022〕40号
常州市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常州市地方特色文化产业 (竹刻刺绣)统计报表制度>的请示》(常文改〔2022〕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实施《常州市地方特色文化产业 (竹刻刺绣)统计报表制度》,有效期至2024年6月。
在正式布置前,请将有关文件及申报材料报市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统计设计管理)处备案。实施期间,《常州市地方特色文化产业 (竹刻刺绣)统计报表制度》如有调整,请按规定重新审批。
常州市统计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