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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人行道、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停车泊位设置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 常公局〔2021〕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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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有关部门: 《常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6月4日市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人行道、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停车秩序,营建良好的道路交通和城市市容环境,市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常州市人行道、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停车泊位设置管理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人行道、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停车泊位设置管理导则(试行)》
常州市公安局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