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申请救助家庭金融资产信息专项核对系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5-00106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扶贫信息(历史数据)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5〕118号
产生日期:2015-05-21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5-05-22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了加快建立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的金融资产信息查询机制,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推进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的科学性,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同意你局建设常州市救助家庭金融资产信息专项核对系统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申请救助家庭金融资产信息专项核对系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5〕118号

市民政局:

    你局常民救〔2015〕6号文及《申请救助家庭金融资产信息专项核对系统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加快建立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的金融资产信息查询机制,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推进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的科学性,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同意你局建设常州市救助家庭金融资产信息专项核对系统项目。

    二、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租用专线,购买前置服务器等硬件设备,联结金融机构与核对中心网络;开发与金融机构数据交换接口,建设申请救助家庭金融资产信息查询系统;搭建一站式受理申请救助家庭金融资产信息专项核对平台,并实现与收入核对系统和社会救助平台的集成和接入。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为170万元,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采购活动应按现行规定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