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下达2017年常州市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7-00042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住建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建〔2017〕120号
产生日期:2017-05-16
发布机构:市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7-05-19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2017年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
关于下达2017年常州市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常建〔2017〕120号

溧阳市住建委、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苏建科〔2017〕199号),结合各辖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近两年新建建筑工程数量,现将2017年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详见附件),并通知如下:

一、对照任务狠抓落实

各辖市、区要对照目标,明确相应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绿色建筑星级严格把控,尤其是武进、新北、金融商务区等绿建示范区内的项目要重点把关,确保完成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识面积。质监部门要对照省厅《关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中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进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竣工验收时,扎实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工作。同时,要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扎实推进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确保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二、切实做好统计工作

要强化对建筑节能统计重要性的认识,统计数据要客观全面反映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建立建筑节能统计联络员制度,各辖市、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建筑节能统计工作,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甄别,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按时按质完成统计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各辖市、区质监部门、审图中心在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建筑节能台账和经济运行报表统一上报,逾期未报或上报数据不全的,视为未完成该项工作,年底对各辖市、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一量化考核。

附件:2017年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表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6日

附件

2017年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表

(一)建筑节能分类面积和节能量分解

地 区

新建节能建筑

(万㎡)

居住建筑

(万㎡)

公共建筑

(万㎡)

太阳能光热(万㎡)

浅层地能

(万㎡)

既有节能改造

(万㎡)

节能量

(万T)

居住建筑

公共建筑

新建建筑

居住建筑

公共建筑

溧 阳

91

43

48

20

4.8

5.3

2

5

0.7

武 进

(含经开区)

185

105

80

52

8

7.5

4

15

1.6

新 北

220

144

76

72

7.6

7.3

3.5

12

1.7

金 坛

68

48

20

21

2

3.1

2

2

0.5

钟 楼

天 宁

236

140

96

75

9.6

8.8

3.5

16

1.8

合 计

800

480

320

240

32

32

15

50

6.3

 

2017年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专项工作分解

地区

绿色建筑

新增能效

测评项目

(项)

节能运行监管(项)

区域示范完成

验收评估

(个)

省级示范

项目验收

二星及以上标识项目

(万M2)

运行标识项目数量

(项)

年度能耗

统计项目

新增能源

审计项目

年末分项

计量项目

溧 阳

20

-

2

10

-

7

-

1

武 进

(含经开区)

25

2

8

50

1

25

-

2

新 北

30

1

12

50

1

16

1

-

金 坛

5

-

2

10

-

2

-

-

钟 楼

天 宁

30

-

6

180

3

20

2

3

合 计

110

3

30

300

5

70

3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