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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常州市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常建〔2017〕1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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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住建委、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苏建科〔2017〕199号),结合各辖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近两年新建建筑工程数量,现将2017年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详见附件),并通知如下: 一、对照任务狠抓落实 各辖市、区要对照目标,明确相应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绿色建筑星级严格把控,尤其是武进、新北、金融商务区等绿建示范区内的项目要重点把关,确保完成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识面积。质监部门要对照省厅《关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中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进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竣工验收时,扎实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工作。同时,要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扎实推进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确保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二、切实做好统计工作 要强化对建筑节能统计重要性的认识,统计数据要客观全面反映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建立建筑节能统计联络员制度,各辖市、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建筑节能统计工作,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甄别,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按时按质完成统计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各辖市、区质监部门、审图中心在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建筑节能台账和经济运行报表统一上报,逾期未报或上报数据不全的,视为未完成该项工作,年底对各辖市、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一量化考核。 附件:2017年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表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6日 附件 2017年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表 (一)建筑节能分类面积和节能量分解
2017年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专项工作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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