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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尤国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常教组〔202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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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尤国兴同志任常州市龙城高级中学校长(试用期至2021年8月23日),免去常州市龙城高级中学(筹)筹建办主任(主持工作)职务; 陆一同志任常州市龙城高级中学副校长,免去常州市龙城高级中学(筹)筹建办副主任职务; 李万龙同志任常州市正行中学校长,免去常州市正行中学(筹)筹建办主任(主持工作)职务; 陶国华同志任常州市正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至2021年8月23日),免去常州市正行中学(筹)筹建办副主任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2021年2月1日起计算。 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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