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社会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4-00004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3〕413号
产生日期:2013-12-19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3-12-20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促进我市各部门信用信息的交换和归集,从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现同意你委建设常州市社会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项目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常发改〔2013〕413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社会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经信委:

    你委常经信信用〔2013〕468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促进我市各部门信用信息的交换和归集,从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现同意你委建设常州市社会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信用信息规范编制、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信用信息归集平台、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信用信息业务管理系统、信用信息发布平台。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315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采购活动应按现行规定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2月19日

    

    

    

    

    

    

    抄送:市府办,市财政、审计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