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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拍卖企业公示 2017年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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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下列单位符合拍卖企业设立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8月8日-2017年8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8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常州市商务局商贸流通处。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414室,邮编:213022,电话:0519-85681250,0519-85681259,传真:0519-85682299。
2017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