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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等单位文物保护工程丙、三级资质的通知 常文物〔2018〕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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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文广体(文广新、教育文体、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省文物局《关于公布〈江苏省文物保护工程丙、三级资质标准(试行)〉的通知》(苏文物保〔2016〕280号)的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决定授予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等单位文物保护工程丙、三级资质。具体名单如下: 一、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丙级单位(共2家) 常州市规划设计院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常州天一仿古园林装潢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三级单位(共4家) 常州市江南古建筑工艺传习所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江苏鼎达建筑新技术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江苏世邦建设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请上述资质单位将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554133411@qq.com,以备制作证书时审核。 特此通知。 (此页无正文)
常州市文物局 2018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