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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会队伍建设的暂行意见》的通知 常教计〔2020〕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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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教育局、财政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财会队伍建设的意见》(苏财教〔2019〕6号),全面加强学校财会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财务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会队伍建设的暂行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会队伍建设的暂行意见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