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东经120生态创意步行街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3-00129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民生公益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3〕95号
产生日期:2013-05-20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3-05-2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配合东经120生态创意步行街建设,完善区域路网,提升道路通行水平,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东经120生态创意步行街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市铁路建设处负责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常发改行服〔2013〕95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东经120生态创意步行街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东经120生态创意步行街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建〔2013〕8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东经120生态创意步行街建设,完善区域路网,提升道路通行水平,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东经120生态创意步行街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市铁路建设处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位于东经120生态创意步行街东西两侧,主要建设内容为2条道路及3座桥梁。

    1、龙汇路,北起北塘河桥北,南至竹林北路,道路全长1821米,北塘河桥北至北塘河路段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26米,北塘河路至竹林北路段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36米,道路跨越北塘河河道处新建桥梁1座。

    2、新一路,北起北塘河桥北,南至竹林北路,道路全长1841米,北塘河桥北至北塘河路段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26米,北塘河路至竹林北路段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30米,道路跨越北塘河和规划河道处各新建桥梁1座。

    同步实施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9827万元。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