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第五个“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18-00015
主题分类:公安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公安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公办〔2018〕13号
产生日期:2018-10-08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8-10-08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10月13日是今年我市第五个“学习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经研究,本次“学习日”活动主题为“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文件
常公办〔2018〕13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第五个“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10月13日是今年我市第五个“学习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经研究,本次“学习日”活动主题为“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10月13日(周六)。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共中央宣传部,学习出版社,2018年5月第1版);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解放思想团结奋进创造更加过硬的高质量发展成果》(《新华日报》2018年7月25日第1版);

3.《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新华日报》2018年7月25日第2版);

4.《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奋力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常州日报》2018年8月8日A1、A2版);

5.《中国共产党常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常州日报》2018年8月8日A1、A2版);

6.《向着万亿元大关奋力前进》(《常州日报》2018年8月8日A1、A2版)。

三、学习要求

1.各单位要把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恰当的切入点展开学习。

2.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日”活动中的表率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日”活动,做到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并积极报送特色活动。

3.各单位学习情况请及时通过网上办公平台报市局教育训练处文管,联系人:嵇政,联系电话:81993076。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