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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挂常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我国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决定。 二、负责拟订本市外事工作规章制度、提出工作规划建议;协调本市重大外事工作、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本市重大涉外事务。 三、负责本地区的外事调研工作,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本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负责组织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负责接待、管理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协助市委、市政府对本市需要统筹协调的重要外事事项实施综合归口管理;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负责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人和来本市采访的外国记者的接待工作。 五、审核本市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或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出访和邀请外国人现职副部长级以上人员来访的报批事宜;承办或审核、报批本市县处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代拟市政府出国任务批件;负责申办本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手续,签发应邀来访外国人的签证通知函以及其他领事业务;负责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商务卡的申办和管理事务。 六、负责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的管理,了解、核查出国(境)团组、人员在国(境)外活动情况;牵头负责严格制止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和不必要的公务出国(境)活动。 七、归口管理本市友好城市工作,负责办理对外结好报批手续;制订、审核本市友好城市及与外国地方友好交往的交流计划;指导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指导本市民间友好团体以及其他地方性团体对外友好交往活动;承办、报批本市各部门成立的主要从事对外交往活动的机构、团体有关事项。 八、承办本市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的业务联系和交涉事宜;归口管理本市各部门、单位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往活动;会同市有关部门指导管理本市口岸的外事业务、处理涉外事务。 九、指导本市各部门、单位做好外国人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管理出国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本市重要涉外事件;审核、报批授予外国人荣誉市民及其他名誉职务和给予重要奖励等具体事项。 十、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推动我市与港澳地区的经贸、科教、文体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邀请香港、澳门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承担申办《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工作。 十一、配合、协助本市党委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负责向本市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资料和中央、国务院的对外表态口径。 十二、负责对本市外事干部、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组织外事干部对外政策业务培训;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建议。 十三、负责指导各辖市、区和市各部门、单位外事机构的业务工作;协调处理涉外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涉外单位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秘书处(人事处)、出国来华处(行政服务处)、涉外管理处、亚洲地区处、欧洲与非洲地区处、美洲与大洋洲地区处、港澳事务处(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常州市翻译中心和常州市国际交流中心。 二、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本级、常州市翻译中心。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市外事办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理念新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增效年”活动和深化增创发展新优势、种好常州幸福树“六大行动”,统筹兼顾,开拓创新,拓宽对外交往渠道,深化对外交流合作,深入推进我市“五个国际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对外开放水平,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作出更大贡献。 一、深化外事工作统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地方外事工作新要求,加强与中联部、外交部、全国友协、省外办等上级部门联系,积极邀请重要外宾和团组来访,努力完成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外事任务。在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发挥好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深入贯彻上级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对外工作实际,统筹推进我市外事工作。调整市港澳工作协调小组、市涉外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健全完善外事协调机制。注重外事工作联动,加强与相关部门间沟通和协作,强化对基层外事工作指导,密切与企业园区、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涉外部门联系,进一步健全大外事工作格局。 二、全力服务开放发展。围绕我市上海经贸周、先进制造技术成果展洽会、科技经贸洽谈会、国际动漫艺术周等重大涉外活动,扎实做好重点客商邀请和接待翻译等工作。深入挖掘外事资源,主动邀请相关国家使领馆、友城政府、国际知名机构和企业高层来常考察,举办重点产业专题对接活动,促进对外务实合作。对全市系列境外引资引智活动,认真做好外事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对重点国家和地区分析研判和人脉拓展,积极捕捉产业、科技等方面合作信息。加强对中以常州创新园、中德创新园区、苏澳合作园区、中瑞产业合作园区等对外合作园区的走访调研,及时掌握园区发展动向和现实需求,协助园区拓宽对外交流合作渠道,助力园区建设与发展。 三、推动对外交流合作。紧密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制定我市缔结国际友好城市实施细则,在重点国家和地区发展友城,进一步优化友城布局,积极拓展友好交流城市,不断壮大我市“友城朋友圈”。统筹推进我市与友城间在科技、教育、旅游、养老、青少年等领域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人文交流,与日本高规市、俄罗斯斯塔夫罗波尔市等联合举办“友城文化周”系列活动,深化“双城记”市民友好交流活动,夯实友城工作基础,提升友城工作成效。发挥市友协平台作用,按照省友协“双推”的工作要求,丰富友协活动内容,拓宽对外交流渠道,提高民间交流实效,推动新北区、武进区等辖市(区)成立友协,构建多层次、宽领域的民间外交工作格局。 四、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使领馆、地方政府和商会协会等联系,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举办“中印经贸合作论坛”等专题对接活动,推动我市汽车及零部件、农机和工程机械、光伏等优势产业参与国际产能合作。进一步提升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外国人来华邀请、境外领事保护等服务,利用外办网站定期发布赴“一带一路”国家投资政策信息,助推企业“走出去”,积极支持金昇乌兹别克斯坦纺织工业园、天合光能海外生产基地等境外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人文交流,与以色列内坦亚市、老挝凯山丰威汉市等城市加强多领域交流合作,促进民心相通,夯实交流合作基础。 五、深化常港澳交流合作。积极争取中央驻港澳机构、港澳政府部门、港澳团体和知名人士等支持,做好香港产城融合发展对接会、苏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重点活动客商邀请和协调联络工作,助推我市金融商务、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等产业与港澳的深度交流合作。加强同省港澳办和澳门特区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助力苏澳合作园区建设和宣传推介,推进我市与澳门多领域交流合作,拓展与葡语系重点国家经贸交流与合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加强对港澳企业的调研走访,成立我市港澳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完善维护港澳同胞投资权益的相关措施,营造良好的涉港澳投资环境。 六、强化因公出访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政策规定,加强政策宣讲和教育培训,结合贯彻上级精神开展专办员培训。进一步规范团组审批,坚持计划管理和会审会办制度,严格执行市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实施细则,确保我市因公出访团组控制在核定指标内。加强出访团组管理,细化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出访公示、行前教育、证照收缴等相关制度,加大因公出访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出访成效。注重团组服务保障,对我市境外重点引资引智出访任务,对重点园区、项目的出访团组,积极争取省外办和相关国家驻沪总领事馆的支持,派专人跟踪联系,加快团组办理进度。 七、优化涉外服务环境。加大海外领事保护宣传、防范和处置力度,探索建立我市境外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涉外案(事)件的跟踪协调,强化对在常留学生管理,积极稳妥做好涉外热点、敏感问题处置,切实维护涉外稳定大局。持续开展“三进三送三提高”服务活动,进一步推动落实常州市荣誉市民礼遇,组织外籍人士参加公益主题活动,继续发挥外籍人士、港澳同胞服务网络和英语博客、英文网站等平台作用,及时回应外籍人士关注关切,服务外籍人士在常生活。加强与主流外媒沟通联系,注重外媒宣传引导,精心策划宣传专题,重点宣传我市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科研创新和生态环境等方面发展成果,营造我市开放发展良好舆论环境。 八、加强外事队伍建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切实将全办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大力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围绕创建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等争先创优各项工作,加强外事队伍能力建设,树立做细、做实、做优的外事工作标准。注重干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翻译业务研讨、专题讲座等活动,巩固提高外事干部涉外法律法规、外语口译笔译等方面能力水平。认真对照市委第三轮巡查工作反馈意见,细化整改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制度机制,逐条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机关建设水平。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常财预〔2018〕3号)填列。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855.2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25.92万元,减少2.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以及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统一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影响。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855.2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855.2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855.2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92万元,减少2.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以及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统一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影响。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4.上年结余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855.2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预算611.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4.21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9.9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75.59万元,减少89.8%。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统一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27.1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91万元,增加3.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96.6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住房改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94.55万元,增加92.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785.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13万元,减少2.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以及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统一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影响。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69.50万元。厉行节约,比上年压缩10%。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本年收入预算合计855.2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5.27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本年支出预算合计855.2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85.77万元,占91.9%; 项目支出69.50万元,占8.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55.2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5.92万元,减少2.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以及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统一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影响。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855.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92万元,减少2.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以及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统一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影响。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支出5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支出69.50万元,厉行节约,比上年压缩10%。 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支出4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支出19.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5.59万元,减少89.8%。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统一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支出27.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91万元,增加3.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四)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项)预算支出196.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4.55万元,增加92.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85.7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支出686.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支出99.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55.2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92万元,减少2.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以及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统一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影响。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85.7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支出686.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支出99.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9.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车改后未安排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2.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23万元,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车改后未安排预算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6万元,厉行节约,比上年预算减少6.69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3万元,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6.3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4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定额增加。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99.2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其他资金:包括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