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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黄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常教组〔2023〕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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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黄健同志任常州市龙城高级中学副校长,免去常州市明德实验中学副校长职务; 高东梅同志任常州市正行中学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主持工作); 卢凌同志兼任常州市勤业中学校长; 蔡军同志任常州市朝阳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免去常州市清潭中学党委书记职务; 李军同志兼任常州市田家炳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 潘林荣同志任常州市清潭中学党委书记,免去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党总支书记职务; 丁文黎同志任常州市兰陵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免去常州市勤业中学党总支副书记、校长职务; 李高峰同志兼任常州市中吴实验学校校长; 商汉勇同志任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副院长,免去常州西藏民族中学副校长职务; 霍雄鹰同志任常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免去李万龙同志常州市正行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职务; 免去卞雁翎同志常州市朝阳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职务; 免去张萍同志常州市同济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职务; 免去钱秋芬同志常州市田家炳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副校长职务; 免去陈怡同志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党总支副书记和常州市兰陵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职务; 免去张海涛同志常州市花园中学党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陆轶力同志常州市中吴实验学校党支部副书记、校长职务; 免去莫晔同志常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职务。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自2023年8月7日起计算。 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