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示范区创建、病虫害智能测报监测点建设及农田尾水监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21-00183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农业农村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农计〔2021〕15号
产生日期:2021-11-11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1-11-12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示范区创建、病虫害智能测报监测点建设及农田尾水监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示范区创建、病虫害智能测报监测点建设及农田尾水监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常农计〔2021〕15号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和产业兴旺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生产监测预报水平,提高全市粮油生产管理水平,集成推广粮油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推动农业农村绿色、高质、高效发展,经研究,制定了2021年常州市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创建、病虫害智能测报监测点建设及农田尾水监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任务

全市新建5个市级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示范区、20个病虫害智能测报监测点、21个农田尾水排放监测点和1个农田尾水排放精确监测点。

二、实施内容

1.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示范区创建

绿色防控示范区坚持市、区联动、提质扩面的建设思路,加大绿色防控技术与产品推广应用,进一步扩大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面,市级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核心面积1000亩以上(天宁、钟楼500亩以上),辐射带动面积5000亩以上,园艺(特经特粮)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核心面积100亩以上,辐射带动面积1000亩以上。在示范区选点上,一年生作物以新建为主,多年生作物可在上年建设基础上通过核心区面积扩大和技术优化等方式予以扩建。示范区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三个逐一”的要求,从项目实施规划、实施地点和主体选择、物资采购、观摩培训、技术指导、验收考核等各个环节,提升项目实施的规范程度。绿色防控示范区核心区绿色防控覆盖率100%,示范区农药使用量减少20%以上,其中果菜茶等园艺作物减少30%以上。

2.病虫害智能测报监测点建设

病虫害智能测报监测点建设坚持“产业主导、区域联动”的建设思路,按照主导产业需求,优化监测点布局,加强试点建设与运行维护。全市针对稻纵卷叶螟、斜纹夜蛾共建设20个智能测报监测点,试点智能性诱监测设备聚点成网,提升病虫预警测报工作智能化、信息化、精准化水平。在水稻、蔬菜等作物生长期内,做好稻纵卷叶螟、斜纹夜蛾发生时间、数量动态监测,数据上传、汇总、分析工作。

3.农田尾水监测

农田尾水排放监测点建设坚持“广覆盖、选典型”的原则,在常州市主要种植区域,选择典型的地区和种植制度建立21个农田尾水排放监测点和1个农田尾水排放精确监测点。在作物生育期间,做好对监测点及周围水环境总氮、总磷及氨氮浓度的连续监测,分析常州市种植业氮磷排放负荷及规律,明确常州地区农田尾水氮磷流失现状。

三、实施要求

1. 强化组织领导。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职能科站要对市级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示范区创建、病虫害智能测报监测点建设及农田尾水监测工作高度重视,切实抓好部署和落实。

2. 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优化选点,专人负责,完善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并及时上报数据、图片或工作总结,确保任务完成。

3. 完善绿色防控示范区绩效评价,各辖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参照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创建评价标准,成立评价小组,对市级示范区建设成效进行验收评价,形成档案资料备查。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