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石化常州石油分公司常嘉加油站整体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167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2〕121号
产生日期:2012-09-07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2-09-08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完善你公司常嘉加油站设施布局和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满足社会车辆加油需求,原则同意该项目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常发改行服〔2012〕121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石化常州石油分公司常嘉加油站整体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

 

中石化江苏常州石油分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报请常州常州常嘉加油站原址扩建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你公司常嘉加油站设施布局和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满足社会车辆加油需求,原则同意你公司实施常嘉加油站整体改造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通江中路以东、柴支浜以北,占地面积3085平方米。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该项目对原常嘉加油站进行整体改造,建(构)筑物总面积693平方米,包括站房建筑面积423平方米,钢结构雨棚面积270平方米,购置并安装油罐5只(30立方米93号汽油油罐2只、97号汽油油罐1只、0号柴油和-10号柴油罐各1只)安装双油品四枪加油机4台。同步实施水、电、油气回收、视频监控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投资300万元,其它费用20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请你公司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在规划、环保、消防、安全、节能等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招标活动。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常国用(2012)第6961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的《加油站扩建批准通知单》〔油建字(2007)第19号〕,市规划局审定的《常嘉加油站原址扩建项目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市环保局新北分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新环〔2007〕113号)。

    七、本核准文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如项目建设地点、投资方式或股权结构、投资总额、主要建设内容等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必须报我委重新核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