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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商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常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工商依法组〔201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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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局、城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现将《2014年度常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4月22日
2014年度常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2014年是全市“重大项目突破年”,为更好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促进全体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根据省工商局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法治常州建设总体规划》以及《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现对我局2014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更全面、更准确认清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形势 (一)认清新形势、增强针对性。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一批涉及工商职能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重大修改后颁布实施,对我们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工作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市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认清面临的新形势,增强法制学习宣传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巩固和发展全市系统四年效能建设成效,加强法制建设、深化普法教育、严格依法行政、完善监督机制。 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是:围绕“重大项目突破年”主题活动,以新修改法律法规为学习重点,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法制学习、宣传活动。在面向经营者的宣传中,以行政指导工作为实施重点,广泛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影响力。通过多样的普法宣传形式和手段,提高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大力营造学法守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围绕“改革调整”主线,紧靠“六个平台”,大力推进“法治化建设”,分形式、分层次按计划推进普法培训工作 (二)制定年度普法计划。 根据上级对于2014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编制2014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和全员学法培训计划(见附件)。2014年度普法培训工作将围绕“改革调整”主线,紧靠“六个平台”,以服务发展和服务民生为导向、以工商业务建设为核心、以行政指导工作为实施重点,以工作创新为重要抓手,大力推进“法治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分形式、分层次着力推进。 (三)健全完善各项普法制度。 一是强化领导保障机制,及时调整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机构。二是强化联络机制,进一步完善联络员和志愿者网络。三是强化考核评估机制。四是强化行政指导服务机制,明确在“六五”普法工作中的工作目标和标准,实行定期检查验收和情况通报制度。 (四)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一是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完善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将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励的重要依据,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规范化。年度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二是积极推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考核制度,通过严格的督查考核,评比检查,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主动性。三是继续推行中心组学法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充分利用各类廉政教育、集中教育培训活动增强领导干部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学法实效性。 (五)多种形式学法用法。 2014年以开展“重大项目突破年”为主题活动,就是要继续以效能建设为着力点、以服务发展和服务民生为导向、以工商业务建设为核心,要通过“四个一”活动强化学法效果和实用性,即:一周一练,通过经常性的法规练习,增强全员法治意识;一月一辩,每月发布一件争议案件,供全系统在网上辩论,以激发学法热情;一季一测,每季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法规测试,检验学法成果;一年一考,年底对全系统普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同时开展案卷评查、许可事项文书评查方式,以检验学法成效。重点抓好法制培训。特别是要抓好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办好法制辩论赛。 (六)注重理论调查研究,重点抓好法治工商体系建设。 针对当前工商系统执法中遇到的难点、焦点、热点问题举行研讨,列举问题和困难,由法规处牵头,以各业务处室为主的研讨会,寻找方法和对策。完善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同时开展对卷宗互查的岗位练兵活动。对照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治工商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对各级法治工商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重点厘清执法权限。结合工商部门体制调整的实际,科学合理界定机关各部门和系统各层级执法权,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重点应对好新型行政争议,加强执法监督。加强对职业打假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新型行政争议案件的研究,制定应对规则,最大限度减少行政风险。 三、提升服务效能,多渠道、多手段做好普法宣传服务工作 (七)进一步推动行政指导服务工作 通过行政指导方式进行法制宣传,促进经营者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在多年实施行政指导的基础上,2014年要继续加强行政指导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落实指导文件。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适应市场监管实践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政指导工作,根据总局新颁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指导工作规则》,紧扣工商职能,通过行政指导方式的创新,落实《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通知》文件,全面规划我局行政指导工作。并在年度目标考核中将此项工作列入特色指标,作为“六五”普法重点、创新工作落实。 2.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回访检查制度。二是建立信息反馈和宣传报道制度。三是建立督察考核制度。将开展行政指导工作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把行政指导实施情况作为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考评指标。四是帮助企业建立防范机制。 3.继续组织开展评优活动。根据《优秀行政指导项目(案例)、优秀行政指导员评选办法》,在全市系统范围内对企业注册、市场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食品流通、执法办案、消费维权、企业监管等方面评选出行政指导的典型事例和典型个人。 (八)深入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 依托行业协会、商会等自治组织,加强对个体、私营及台资、外资企业有关管理人员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将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融于服务企业的过程之中。 一是强化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制教育。充分发挥个体私营协会等社团作用,组织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接受普法教育,引导广大私营业者守法经营,靠诚实劳动致富。 二是加强中介行业的法律培训。针对涉及消费品、生产资料、房地产、劳动力、技术、广告、运输、旅游、文化等咨询服务类的中介业务机构的涌现,加强对上述行业从事中介、代理、商品信息服务等经纪业务人员进行经纪人资格培训,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经纪人资格证书》。 三是开展企业信用培训。针对市政府“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的要求,推进“企业诚信工程”、建立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开办各类信用培训班,为企业培训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 (九)通过法制橱窗公示行政执法规范。 制订《行政执法公示规范》,将主要行政执法程序都张贴上墙,推进“阳光工程”的实施,对公示的内容进行进一步深化,逐步将办事受理情况、办事运转所处的环节以及办事结果等情况通过法制宣传橱窗予以公示。 (十)通过网络平台开展法律释疑。 通过常州信用网、常州工商政务网和常州市消费者维权网站,开展内容包括网上12315、消费警示、法律法规咨询、企业风采等活动,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网上投诉、咨询的直通车。 (十一)通过法律宣传日开展法律咨询,借助媒体、宣传册开展法制宣传。 在3·15消费者权益宣传日活动中,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参加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织的“12.4法律宣传周”活动,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常识,宣讲工商法律法规、解析行政违法案例、传导工商执法动态,为常州市民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 (十二)积极开展“六进”活动。 对外积极开展工商普法工作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厂区、进商场、进机关的“六进”活动。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创建法治示范街活动,争取在六五普法进行的第三年中取得好成绩。 四、加强组织领导,有制度、有督查不断提高法制宣传实效 (十三)健全机构,严格督查,增强执行力。 一是各级领导要重视。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过问法制宣传工作,要把该项活动放到与登记、办案、监管等执法工作同等重要的高度来抓。 二是领导机构要健全。各单位应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人教、监察、机关党委和法制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本单位普法活动,并对本单位全员普法活动负总责。 三是落实责任要督查。为保障法制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各项规定制度公布后,必须采取有效的督查手段,对于督查中发现的个别性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要加强研究,找到问题产生根源并提出解决的有效方法,并通过适当形式通报,强化层级监督作用。 全市系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要增强法治意识,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学好法用好法,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律知识水平,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深入转变“工作理念、工作作风、工作方式”,继续提升“业务工作质量和效能”,不断树立工商品牌形象,为常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附件:2014年度全员学法培训计划 为认真贯彻《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常州市实施<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办法》、《法治常州建设总体规划》和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的战略部署,根据国家及我省“六五”普法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常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全员学法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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