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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项目(第九批)的表彰决定 常住建〔2023〕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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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辖市(区)建筑行业协会,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为加强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推进我市建筑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绿色施工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常建〔2013〕121号〕、《关于进一步提升常州市绿色施工管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常建〔2018〕128号〕文件精神,经常州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审委员会审定,决定对“常州市新北区东海路以南长江北路以西(XG120106)地块开发项目(10#-17#、3#-4#小区变、地下车库(3-B轴北侧)”等96个工程项目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及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充分发挥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标杆作用。全市各建筑业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为促进建筑业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建筑行业协会 2023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