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社职(2017)54号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发〔2017〕376号文件精神,经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张华等4人已具备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布。
上述人员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自2017年10月19日起算。
附件:2017年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常州市通过人员名单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