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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常州市第三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常发改〔2016〕340号 常财工贸〔2016〕1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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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作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6〕138号)、《常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安排的用于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的1000万元资金下达给你们,用于充实信保基金规模。 请你单位收到资金后,实行专账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根据相关政策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并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建立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畅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有效解决服务业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发改部门、市财政部门将对有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