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公布杨丽蓉等10人已具备律师、公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21-00415
主题分类:人才工作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人社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人社职〔2021〕49号
产生日期:2021-12-29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2-01-05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公布杨丽蓉等10人已具备律师、公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关于公布杨丽蓉等10人已具备律师、公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常人社职〔2021〕49号

常州市司法局,市各有关单位:

经审核,同意常州市律师、公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杨丽蓉已具备三级公证员资格、高峰等6人已具备三级律师资格、李纲等3人已具备四级律师资格。

上述人员取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自2021年12月7日起算。

附件:2021年度常州市律师、公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