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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桃源溪庐花园”命名的通知 常住建〔2023〕1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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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东方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要求命名华喜路北侧、白龙庙路西侧(HS030303)地块项目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并向市民政局征求意见,同意将桃源溪庐花园(汉语拼音:Taoyuanxilu Huayuan)作为该项目的标准地名。该项目东至白龙庙路,南至华喜路,西至西崦中心路,北至兰陵路。 请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规范使用地名。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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