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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来常州督查溧阳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 | |||||||||
1月3日,省林业局湿地野保站站长卢克成一行来常州督查溧阳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情况,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戴洪华、溧阳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刘燕、上黄镇副镇长余军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督查。 督查组实地查看了溧阳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现场,听取了天目湖镇政府关于试点建设情况的汇报,并就存在的难点、薄弱环节等方面进行了交流讨论。根据国家湿地公园管理、验收办法等相关规定,溧阳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2020年已到期。当前,正在积极筹备验收工作,相关清单已经列出,建设情况报告、视频制作、有关监测等验收资料准备正在有序推进,管理机构、人员编制等相关事项正在积极争取、协调中。 督查组指出,国家湿地公园是湿地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区域湿地生物多样性、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举措,对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督查组强调,溧阳长荡湖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验收时间日渐迫近,湿地公园建设要做好查漏补缺,主动加强沟通协调;验收资料准备要分工明确,多头并进;验收材料务必按照时间节点,于2020年2月底前完成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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