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96/2023-00069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市科技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科发〔2023〕85号
产生日期:2023-06-25
发布机构: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3-06-26
废止日期:2023-07-29
内容概述: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

常科发〔2023〕85号

各辖市(区)科技局,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提升计划”,大力提升全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3〕236号)和《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科条发〔2015〕136号)要求,现将2023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常州市范围内注册企业。

二、组织方式

1.限额申报类

各辖市、区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标准(附件1),组织辖区内的企业申报,并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择优排序加盖公章后向市科技局推荐,其中: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武进国家高新区、科教城除外)、天宁区、钟楼区、常州经开区各推荐4家,于2023年7月28日(周五)下午17点前,将拟推荐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附件4)报送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

2.不限额申报类(国家高新区)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含科教城)严格按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标准,不限额推荐和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主管部门评审、审核盖章后,将拟推荐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附件5),于2023年7月28日(周五)下午17点前报市科技局审核汇总,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有关要求 

1.本次申报采用书面材料提交方式,请各申报单位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2),并按申报书格式要求(附件3)准备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律采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至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送至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常州市广化街1号金谷大厦9楼910室),并将材料电子稿发至邮箱czkjpg@126.com。

2.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含科教城)申报单位书面材料与电子稿提交地址及邮箱,由常州国家高新区、武进国家高新区科技局另行通知。两个高新区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提交拟推荐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时,请一并提交所有的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2)纸质版。

四、联系方式

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联系人:黄浩艳李章林,联系电话:88119160,88105072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产学研合作处:

联系人:杜庆,联系电话:85681559

附件:申报附件1-6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