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核定2016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调节系数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7-00091
主题分类:人才工作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人社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7)127号
产生日期:2017-06-08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7-06-09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核定2016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调节系数
关于核定2016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调节系数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7)127号

各职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

为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常人社发〔2014〕256号)精神以及2016年培训补贴预算安排和2016年培训取证人数,核定2016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调节系数如下:

一、调节系数

1.高级工一类职业(工种)培训补贴调节系数为1;

2.高级工二类职业(工种)培训补贴调节系数为0.8;

3.高级工三类职业(工种)培训补贴调节系数为0.6;

二、高级工分类

根据高级工各职业(工种)培训成本及紧缺程度,将各职业(工种)分为三大类别,实行按类别补贴。

三、其他

1. 2016年经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开展的高技能人才专项培训,按照同一类别职业(工种)培训补贴金额的50%给予补贴。

2.在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职业(工种)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者不在补贴范围内。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7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