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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2016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调节系数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7)1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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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 为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常人社发〔2014〕256号)精神以及2016年培训补贴预算安排和2016年培训取证人数,核定2016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调节系数如下: 一、调节系数 1.高级工一类职业(工种)培训补贴调节系数为1; 2.高级工二类职业(工种)培训补贴调节系数为0.8; 3.高级工三类职业(工种)培训补贴调节系数为0.6; 二、高级工分类 根据高级工各职业(工种)培训成本及紧缺程度,将各职业(工种)分为三大类别,实行按类别补贴。 三、其他 1. 2016年经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开展的高技能人才专项培训,按照同一类别职业(工种)培训补贴金额的50%给予补贴。 2.在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职业(工种)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者不在补贴范围内。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7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