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维中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填埋气收集利用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9-00100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9〕73号
产生日期:2019-05-30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9-05-3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实现垃圾填埋气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处理,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填埋气收集利用项目(项目编码:2019-320400-77-03-328470)。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维中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填埋气收集利用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9〕73号

常州维中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报请常州维中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填埋气收集利用项目请示》及相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实现垃圾填埋气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处理,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填埋气收集利用项目(项目编码:2019-320400-77-03-328470)。

项目单位为常州维中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夹山南麓常州大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场区内。

三、该项目购置安装6台1000kW集装箱式发电机组以及配套的填埋气收集输送系统、预处理系统、电力系统、火炬等相关设备和设施。总装机容量为6MW,预计年发电量4800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4305万元,全部由常州维中新能源有限公司自筹。

五、请认真落实环保、资源利用、安全等各项措施,严格做好相关工作。

六、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20400201756003号);不动产权证书(苏〔2016〕常州市产权第2029810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270029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