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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挂常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我国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决定。 二、负责拟订本市外事工作规章制度、提出工作规划建议;协调本市重大外事工作、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本市重大涉外事务。 三、负责本地区的外事调研工作,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本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负责组织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负责接待、管理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协助市委、市政府对本市需要统筹协调的重要外事事项实施综合归口管理;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负责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人和来本市采访的外国记者的接待工作。 五、审核本市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或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出访和邀请外国人现职副部长级以上人员来访的报批事宜;承办或审核、报批本市县处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代拟市政府出国任务批件;负责申办本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手续,签发应邀来访外国人的签证通知函以及其他领事业务;负责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商务卡的申办和管理事务。 六、负责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的管理,了解、核查出国(境)团组、人员在国(境)外活动情况;牵头负责严格制止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和不必要的公务出国(境)活动。 七、归口管理本市友好城市工作,负责办理对外结好报批手续;制订、审核本市友好城市及与外国地方友好交往的交流计划;指导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指导本市民间友好团体以及其他地方性团体对外友好交往活动;承办、报批本市各部门成立的主要从事对外交往活动的机构、团体有关事项。 八、承办本市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的业务联系和交涉事宜;归口管理本市各部门、单位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往活动;会同市有关部门指导管理本市口岸的外事业务、处理涉外事务。 九、指导本市各部门、单位做好外国人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管理出国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本市重要涉外事件;审核、报批授予外国人荣誉市民及其他名誉职务和给予重要奖励等具体事项。 十、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推动我市与港澳地区的经贸、科教、文体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邀请香港、澳门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承担申办《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工作。 十一、配合、协助本市党委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负责向本市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资料和中央、国务院的对外表态口径。 十二、负责对本市外事干部、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组织外事干部对外政策业务培训;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建议。 十三、负责指导各辖市、区和市各部门、单位外事机构的业务工作;协调处理涉外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涉外单位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秘书处(人事处)、出国来华处(行政服务处)、涉外管理处、亚洲地区处、欧洲与非洲地区处、美洲与大洋洲地区处、港澳事务处(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常州市翻译中心和常州市国际交流中心。 二.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本级、常州市翻译中心。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外办的正确领导下,市外事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牢牢把握“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总体外交战略部署、服务地方发展现实需要”总要求,紧紧围绕“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部署,积极参与全市“重大项目增效年”活动,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实施全方位开放战略,着力打造对外开放新格局,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党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地方外事工作新要求,加强与外交部、全国友协、省外办等上级部门联系,积极邀请重要外宾和团组来访。全年市区外办共接待外宾213批1480人次,其中省部级团组12批155人次,外国驻华使领馆团组26批113人次,友城团组47批381人次,港澳团组24批308人次,经贸团组71批273人次。一是认真贯彻上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思想和中央外事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对外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重大项目增效年”“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等工作部署,谋划全市外事工作,切实将上级精神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外事工作统筹。认真落实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指导意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切实发挥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召开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2018年全市外事工作以及因公出访计划、国际友好城市发展计划等,统筹推进我市外事工作。三是推进外事工作联动。加强与相关部门间沟通和协作,强化对基层外事工作指导,密切与企业园区、科研院所等重点涉外部门联系,进一步健全大外事工作格局。完成市港澳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及联络员的调整和增补工作,在全省率先成立我市港澳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指导辖市(区)成立友协,实现基层友协全覆盖,被省友协誉为“常州模式”。 二、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进一步整合重点国家驻沪总领事馆、国际友好城市等外事资源,围绕全市重大涉外活动,认真做好服务保障。一是搭建交流合作平台。联合印度驻沪总领事馆举办“中印(常州)经贸投资说明会”,推动我市今创集团、天合光能等17家企业“走出去”;联合美国伊利诺伊州驻华代表处举办“中国常州—美国伊州环保企业对接交流会”,联合墨西哥全国制造业协会举办“中国常州—墨西哥企业对接交流会”,举办“中国常州-LEF欧盟木业项目交流对接会”等活动,组织我市近百家企业参加。在上海举办“常州市政府与各国驻沪总领事馆新春交流会”,在澳大利亚悉尼举办“常州市吸引海外人才推介会”,在罗马尼亚阿拉德市举办常州专场推介会。市友协承办“江苏企业海外投资交流会”,金坛区承办“江苏省与德国巴登符腾堡州经济技术合作混合工作委员会第24次会议”。二是推进对外合作园区建设。市委书记汪泉随国家副主席王岐山访问以色列,出席中以创新合作联合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并与以色列经济部部长签署进一步深化落实中以常州创新园共建计划的联合声明。市长丁纯随省长吴政隆访问德国、澳门等地,推进一批合作项目,推动苏澳合作园区、中德创新园区建设。组织参加“第十三届中国与葡语国家企业经贸合作洽谈会”等国际会议,宣传推介苏澳合作园区。邀请以色列外交部经济司副司长、以色列驻沪总领事和以色列主流媒体代表团等来常考察,助推中以常州创新园发展。邀请瑞士驻沪总领事出席中瑞(常州)国际合作产业园揭牌仪式,扩大园区影响。三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邀请土耳其驻华大使、土耳其驻沪总领事等来访,深化常州与土耳其经贸合作。联合相关国家驻沪总领事馆,举办“中国(常州)—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经贸投资说明会”,推动优势产业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助力我市企业开拓“一带一路”市场。邀请沙特城乡事务部副部长来访,推进在常重建上海世博会沙特馆。推动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与缅甸开展留学生项目合作、江苏理工学院举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学校长论坛,国内首家“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在江苏理工学院落户。推进常州国际机场与马来西亚吉兰丹州机场交流,推动双边旅游和商贸合作。四是推动常港澳交流合作。邀请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以及特区政府高级代表团,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张晓明、澳门中联办副主任姚坚等重要客人来访,推进苏澳合作园区筹建工作。市领导先后率团访问香港、澳门,举办2018常州•香港创新开放合作对接会,出席“第八届江苏—澳门•葡语国家工商峰会”等活动,深化常港澳地区经贸合作。邀请澳门创业青年交流团、澳门闽籍青年骨干代表团等来访,举办“常澳两地青年创新创业交流会”。推动澳门城市大学与常州大学建立中葡法学院和“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与法治保障研讨会。收集汇编港澳政策和重要资源信息,发布2018年度在澳门举办的经贸会展活动等信息。 三、深化对外交流合作 着眼新形势下国际友城发展要求,坚持“一手抓优化、一手抓拓展”友城工作思路,进一步壮大常州友城朋友圈,持续深化全方位对外务实合作。一是优化友城布局。紧密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制定我市缔结国际友好城市实施细则。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策规定,推动我市与以色列内坦亚市、澳大利亚温德姆市缔结友城关系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与阿根廷拉努斯市、墨西哥萨尔蒂约市、罗马尼亚阿拉德市、秘鲁瓦乌拉市、乌兹别克斯坦努拉斯翁市等建立友好交流关系,进一步优化友城梯队。利用德国明登市、德国埃森市、俄罗斯斯塔夫罗波尔市、荷兰蒂尔堡市、芬兰萨塔昆塔地区、丹麦兰讷斯市、波兰耶莱尼亚古拉市、毛里求斯博巴森—荷津市等友城市长代表团来访契机,深化友城间交流合作,与波兰耶莱尼亚古拉市等签署进一步深化合作协议。二是深化人文交流。联合墨西哥驻沪总领事馆举办“墨西哥之窗”风光艺术展,邀请墨西哥驻沪总领事馆官员作“墨西哥:历史与文化”专题讲座。在日本高槻市举办“常州文化周”活动,组织我市青少年阳光合唱团、玉陶艺术馆等开展交流;举办中日友城“陶艺文化交流会”。组织江苏省首届“友城绘”青少年国际绘画展在德国明登市展出。联合罗马尼亚阿拉德市举办旅游推介会以及“走进罗马尼亚摄影图片展”。持续打造“双城记”活动品牌,组织“双城记”市民代表先后走进澳大利亚、日本、意大利和英国友城,制作播出“双城记澳日行”“双城记意英行”专题片。三是推进多领域合作。推动韩国春川市凤仪高等学校与戚墅堰实验中学、荷兰蒂尔堡欧杜夫斯中学与田家炳高级中学等友好学校间交流互动。组织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龙舟队赴德国明登市参加国际龙舟赛,获300米比赛冠军和男女混合赛亚军。市妇儿中心少儿京剧艺术团赴德国明登市和法国阿格诺市访问演出。俄罗斯斯塔夫罗波尔市青少年画展、风情图片展分别在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和常州大学举办。常州市疾控中心与德国明登市AGW医疗中心,常州工学院与波兰克尔科诺谢山学院、罗马尼亚阿拉德西部大学达成合作意向,常州金东方护理院与明登市蒂阿科尼护理院结为友好护理院。在2018中国国际友好城市大会上,我市获“国际友好城市交流合作奖”,我市友城芬兰萨塔昆塔地区获“对华友好城市交流合作奖”。 四、提升外事服务管理水平 深入研究当前外事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外事制度规定,不断提升涉外服务和管理水平,积极营造良好涉外环境。一是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规范细化团组审批,围绕我市对外合作重点园区和部门,加强走访调研和政策宣讲,举办全市因公出国(境)业务专办员培训班。加强因公出国(境)团组管理,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制定下发《常州市因公出国(境)行前宣传教育要点》《常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相关事项管理规定》。全年共批准因公出国(境)团组410批1270人次,其中党政干部出访663人次;办理因公护照、港澳通行证959人次,办理签证(签注)993人次。二是优化外事为民服务。持续推进“外事服务BRT”建设,修订发布《邀请核实单办理指南》,为企业邀请国外客人来华提供便利,在新北区孟河镇、天宁经济开发区等地举办六场APEC商务旅行卡推介会。全年办理《邀请核实单》2495人次,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248张。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及外国驻沪总领事馆的联系,妥善处置我市民在安哥拉遇害等事件。注重境外安全保障,开展常州市境外安全保护情况问卷调查,向市民发放《海外领保指南手册》宣传材料,加强海外领保政策宣传。市翻译中心、市国际交流中心积极参与全市重大涉外活动,围绕涉外翻译、因私签证、人事代理、团组出访以及民间交流等方面提供涉外服务保障。三是营造良好涉外环境。推荐常州—明登友好协会会长奥瑞克·劳弗先生获授“江苏省人民友好使者”称号,常州大学西班牙语系副系主任许硕获评“江苏省青年友好使者”,修订《常州市荣誉市民评选办法》,进一步协调落实荣誉市民工作、生活等相关礼遇。出台在常就业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规定,进一步简化在常就读港澳籍学生中考加分办理手续。组织参加“洋笔书江苏—在江苏外国人征文大赛”,市友协获优秀组织奖。优化在常留学生管理服务机制,邀请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驻沪总领事来常举办座谈会,对常州大学、江苏理工学院和常州工学院的100余名本国留学生进行教育宣讲。加强外媒记者服务引导,妥善处理相关敏感事件,做好在常外籍人士在市长信箱、英文博客等网络媒体热点问题的沟通回复,持续开展德国媒体看常州等活动。 五、加强机关内部建设 积极围绕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机关内部建设水平。一是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外办党组中心组、党总支组织多种形式学习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外事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按照省、市委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活动。紧密联系我市开放发展和外事工作实际,组织赴广州、深圳等先进地区考察学习;组织外事系统干部赴延安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组织赴我市重点板块、重点园区和企业走访调研,进一步提升外事服务水平。三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等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梳理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坚持以学促改、以改促进,进一步推进加强党的领导、抓好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整改落实;注重抓好建章立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推动整改工作长效化。认真落实机关首问负责制,完善提升窗口服务,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打通中梗阻、激发新动能”等活动,邀请市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黄为民作《关于执纪监督的思考和实践》讲座。市外办政务服务窗口连续三年被评为“常州市政管办年度优秀窗口”。三是注重外事干部教育培训。结合新形势下地方外事工作新要求,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思想,学习把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理念、新思想,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贯彻新时期党的对外工作目标和任务。注重学习调研,深入重点园区、企业调研走访,组织全市外事系统开展业务教育培训,选送2名干部参加中国外文局培训教育中心翻译专业培训,选送6名干部参加全省外事干部培训班,组织开展APEC商务卡申办业务知识培训班6期,举办“英语沙龙”活动6场,不断提高外事干部综合能力水平。 第二部分 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269.5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4.32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与住房改革支出调整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1269.5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69.57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54.32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与住房改革支出调整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269.5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5.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34.64 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调整增加。 2.教育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龙城英才计划”,组织“常州市吸引海外人才推介会”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招才引智工作内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74.49万元,减少89.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金已全部由社保基金发放。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8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22万元,增加12.1%。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增。 5.住房保障支出217.8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住房改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90.95万元,增加71.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改革支出调整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收入合计1269.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269.5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支出合计126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07万元,占93.3%;项目支本部门出84.50万元,占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269.5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4.32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与住房改革支出调整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269.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4.32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与住房改革支出调整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5.27万元,支出决算为126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与住房改革支出调整增加。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02万元,支出决算为87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调整增加。 2.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9.50万元,支出决算为6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4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教育支出(类) 1. 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决算1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龙城英才计划”,组织“常州市吸引海外人才推介会”费用。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9.98万元,支出决算为2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7.14万元,支出决算为2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 (五)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96.65万元,支出决算为21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改革支出调整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5.0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92.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92.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9.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4.32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与住房改革支出调整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5.27万元,支出决算为126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与住房改革支出调整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5.0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92.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92.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2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8.1%;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22.27万元,完成预算的96.8%,比上年决算增加9.63万元,主要原因为按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任务;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相符。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6个,累计6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车改后本部门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0.43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3万元,完成预算的16.5%,比上年决算增加0.05万元,基本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来访办事人员等,2018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293人次。主要为接待来访办事人员等。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同,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会议基本利用行政中心内部会议室,未发生其他会议活动支出。2018年度全年召开会议48个,参加会议842人次。主要为召开部门工作会议。 本部门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2.94万元,完成预算的204.7%,比上年决算增加11.7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组织了部门内外出培训;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内外出培训内容增加。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4个,组织培训162人次。主要为培训部门内相关业务人员。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无相关财政拨款,亦无相关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67万元,比2017年减少1.46万元,降低1.6%。主要原因是部门办公费用略有节约。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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