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戚墅堰区2012年度次新小区安置小区安防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146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常发改行服〔2012〕99号
产生日期:2012-08-10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2-08-1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推进和谐安民工程建设,完善小区安防设施,增强居民安全感和幸福感,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戚墅堰区2012年度次新小区、安置小区安防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戚墅堰区2012年度次新小区安置小区安防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2〕99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戚墅堰区2012年度次新小区安置小区安防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戚墅堰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2012年度钟楼戚墅堰区次新小区、安置小区安防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戚发改〔2012〕2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和谐安民工程建设,完善小区安防设施,增强居民安全感和幸福感,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2012年重点工程>的通知》(常发〔2012〕7号)要求,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戚墅堰区2012年度次新小区、安置小区安防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区房管局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对戚墅堰区1999年至2003年建造的次新小区和近年建造的安置小区的安防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涉及戚墅堰、丁堰、潞城等3个街道5个次新小区和6个安置小区,共205幢住宅楼。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防爬套和防爬刺,新建及整修围墙和门岗,安装小区电动门、地锁车棚和电子巡更系统等。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289.5万元。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细化和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落实资金筹措方案,妥善处理好工程建设与居民生活的关系,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