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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度常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定点培训机构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3〕1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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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适应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推进充分就业向素质就业转变,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10号)要求,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现将2013年度常州市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定点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公布的定点培训机构应在批准的专业范围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引导各类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选择适合其自身需要的培训,切实做好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将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评估,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一年内没有开展培训工作或培训质量低劣尤其是存在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的定点培训机构,取消其定点资格,并追回被骗取、套取的补贴资金。
附件:/upfiles/842134318206710/20130718/20130718062557_16630.doc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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