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23-00259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项目审核批准备案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23〕108号
产生日期:2023-12-07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3-12-29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一、为提升常州市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拓展办学空间、改善办学条件,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23〕108号

中共常州市委党校:

你单位《关于报批常州市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校发〔2023〕7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常州市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拓展办学空间、改善办学条件,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北至嘉成路,东至环湖西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现状空地。总用地面积866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8864平方米,其中:地上51064平方米,地下17800平方米。设地面停车位109个,地下停车位508个,满足900名学员同时上课、600人住宿、750人培训就餐。内容包含图书信息楼、常州三杰培训大楼、常州三杰教学科研中心、学术报告中心、学员宿舍、食堂、文体中心、物管中心、以及门卫、连廊、地下车库等配套用房,同步实施智慧党校智能化建设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64898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用地、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代码:2312-320400-04-01-719568)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