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履行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加快构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工作体系,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江苏省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相应工作方案。本次试点内容包括自然资源基础调查试点、水资源专项调查试点、森林资源专项调查试点、湿地资源专项调查试点和自然资源常规监测试点、自然资源专题监测试点等六大类,试点名单为自全省申报单位中遴选而出的19个地区。其中,溧阳市顺利入选自然资源常规监测试点单位,并将于2020年底前完成相关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