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公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4-00241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4〕171号
产生日期:2014-10-16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4-10-17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加强你院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师生日常生活需要,原则同意你院实施师生公寓建设项目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常发改行服〔2014〕171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公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师生公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机电院〔2014〕9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你院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师生日常生活需要,原则同意你院实施师生公寓建设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内,规划用地面积12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99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师生公寓楼1幢,地上框架15层,主要功能和布局为1-6层学生公寓;7-15层青年老师周转公寓。

    同步实施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58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311万元,其它费用269万元,基本预备费220万元。资金来源由省财政厅拨款600万元,其余资金由你院自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武国用(2004)字第1201668号〕;市规划局审定的《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公寓(宿舍楼)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市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环表〔2014〕30号);我委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五、请你单位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