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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常州市校园足球示范校、试点校年度督查评估工作暨常州市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足球类)评选的通知 | |||||||||
各辖市(区)教育局、体育主管部门、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体育总局《全国校园足球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切实推进常州市校园足球稳步发展,根据《关于创建常州市校园足球布点校、试点校的工作通知》(常教体〔2015〕1号)和《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工作全面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常教体〔2020〕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常州市校园足球示范校、试点校年度督查评估工作暨常州市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足球类)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常州市校园足球示范校、试点校(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办法 (一)学校自评:12月4日—17日各校认真总结、梳理全年校园足球工作,对照《常州市校园足球示范校、试点校年度督查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自评,根据评分细则结合佐证材料制作评估手册,撰写学校校园足球工作总结(不少于2000字)及制作相关总结汇报PPT文件。 (二)组织评审:12月21日—23日市教育局和体育局组织专家评委对送审材料进行审核、评估。 三、奖项设置 (一)评估总分设100分,学校自评占10%,材料审核占80%,总结汇报(PPT)占10%。学校评估得分=学校自评分×10%+材料审核分×80%+总结汇报(PPT)评比分×10%。 (二)示范校、试点校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与不合格四个等级,初定一等奖设20%—30%、二等奖设30%—40%、三等奖设40%—50%。 (三)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校予以表彰并奖励,被评为“不合格”等级的学校给与降格或取消称号。 (四)获得常州市校园足球示范校一等奖的学校将被认定为“常州市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足球类)”,并给与授牌;获得常州市校园足球试点校一等奖前三名的学校可升格为常州市校园足球示范校。 四、相关材料 (一)2021年常州市校园足球示范校(试点校)年度督查评估手册(电子稿和纸质稿)。评估手册纸质稿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手册内容含目录、督查评分表自评分、工作总结、评分佐证材料等。 (二)学校校园足球工作总结汇报PPT文件(电子稿)。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结合本次督查评估认真总结反思,提炼经验,修正不足,进一步推进校园足球工作。 (二)要按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评估细则切实进行自查,做好相关作证材料(含电子稿)报送。 (三)本次评估主要是针对2020年12月—2021年12月的校园足球工作情况进行回顾与总结。 (四)常州市校园足球示范校(试点校)2021年年度督查手册纸质稿一式二份于2021年12月18日前交至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刘成兵老师(联系电话:18961189418;邮寄地址:常州市钟楼区紫荆西路6号),手册和PPT电子稿材料打包压缩并同时发送至邮箱1051332745@qq.com。 (五)逾期未交材料(纸质稿或电子稿)的学校将给与降格或视为放弃该称号处理。 附件: 1.2021年常州市校园足球示范校、试点校名单 2.常州市校园足球示范校、试点校年度督查评分表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体育局
2021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