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2020年度常州市工伤预防工作方案
索 引 号:014109315/2020-0006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市人社局:规划计划总结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20〕62号
产生日期:2020-05-25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0-05-28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2020年度常州市工伤预防工作方案
2020年度常州市工伤预防工作方案

常人社发〔2020〕62号

        为进一步推进工伤预防工作,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维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2020年度工伤预防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与进度安排

(一)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工作

1.具体措施:(1)制作工伤预防宣传用品,制作投放工伤预防宣传广告,持续进行多形式工伤预防主题宣传工作;(2)开展工伤宣传“五进活动”,即进企业、进工地、进协会、进校园、进机关,多维度拓展宣传空间;(3)加强工伤预防宣传队伍建设;(4)健全和完善工伤预防部门联动机制,配合城建、卫健委、应管等部门的主题宣传活动进行工伤预防宣传。

2.进度安排:2020年全年。

(二)做好工伤预防培训工作

1.具体措施:(1)对辖市、区下达工伤预防培训项目指标总计6000人次,其中溧阳市1000人次、金坛区800人次、武进区800人次、经开区400人次、新北区1300人次、天宁区900人次、钟楼区800人次;(2)继续与常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体验中心合作开展体验式培训;(3)持续开展工伤预防培训创新项目,实施项目精细管理,探索第三方服务机构对项目过程实施跟踪。

2.进度安排:2020年全年。

(三)实施工伤预防项目评估考核

1.具体措施:(1)根据相关考核办法对协议机构进行考核,确保合作协议落到实处,提高预防费使用效率;(2)对工伤预防创新项目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3)根据考核评估结果落实费用结算。

2.进度安排:2020年第四季度。

(四)根据国家和省厅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其他工伤预防工作。

二、工伤预防费的提取和使用

依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市卫计委 市安监局转发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常人社发〔2018〕172号)的有关规定,各统筹区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工伤预防费用。2020年度市本级统筹区拟投入工伤预防费200万元,用于工伤预防培训费用160万元,用于工伤预防宣传费用40万元。

三、工作要求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提高认识,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2.完善工伤预防制度体系,改进工伤预防操作模式,细化项目协议内容,实施工伤预防项目。

3.工伤预防涉及多部门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积极主动协调财政、城建、卫健委、应管等有关部门,争取支持与配合,保证预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