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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常州市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0年2月1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把应急物资保障作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尽快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 本次疫情中,暴露出“一罩难求”、“防疫物资缺乏”以及社区封闭管理后“百姓生活困难”等问题,突现出城市对突发事件和综合性灾害应对能力不足和短板问题。为了响应政府号召,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常州市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特提出实施本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拆除工程。拆除现有场地上油罐14只,包装车间、发油棚、围栏、办公用房及大棚等,面积 2835平方米。2.新建工程。新建两栋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面积25638平方米。其中:地上22866平方米(库1#11341平方米,库2#11525平方米),地下2772平方米。3.改造工程。改造综合用房面积1069平方米,包括装修改造、屋面、外墙面防水翻新、暖通改造等。4.配套工程。配套建设应急保供工程(大米加工生产线)、道路场地4953平方米、月台289平方米、码头增设栏杆100米、清淤15200立方米、调度中心装修614平方米、水电等设施建设。 (二)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项目建成后将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种、规模、结构,提高物资储备效能,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供得上、保障好,有利于常州市进一步提升防灾救灾能力。项目阶段性目标:2023年12月底完成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 二、评价情况 (一) 项目特点分析 本项目属于政府投资的社会性基础设施项目,是完善常州市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常州市应急管理主体快速响应能力,有利于提高救灾应急物资调运和发放时效,缩短应急保障响应周期,提高救灾应急工作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 评价思路方法 项目资金管理评价主要依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对专项债券资金进行管理要求设置细化指标,进行管理、考核。目前项目属于建设期,故绩效评价主要集中为过程指标和产出指标,以评价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进度安全生产等相关情况。 (三)评价工作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紧紧围绕财务及工程管理等制度及目标进行跟踪,对于涉及重大调整的内容及时上报或上会研究决定,完成相应的审批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各阶段的实际情况,各参建单位配充足的专业人员及劳动力,推进项目迅速开展,做到人、材、物及制度的保障的有效衔接。 (四)绩效评价结论 对照评价标准,逐项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价。本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在认真进行情况搜集和核实的基础上,形成自评价结论,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三、项目绩效 严格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对专项债资金进行管理使用。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按月报送资金使用进度和项目投资情况。项目从立项到建设的全过程均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有序推进,预计到2023年12月底全面建设完成。 四、存在问题 本项目于2021年1月12日取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计划开工时间为2021年7月,本建设单位原为粮食存储企业,故对应急物资管理处于摸索阶段,为把该项目建成优质工程,切实担负起全市物资的储备保障功能,在项目的建设期初准备及实施过程中,多次对设计方案进行整合优化并且受到疫情影响,造成合同支付节点相应延后。后续我们将加快建设进度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一步提高资金支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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