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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环保局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常州地区2014年度TD-LTE混合组网工程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的报告 常环核〔201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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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 根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提交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常州地区2014年度TD-LTE混合组网工程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初审,同意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常州地区2014年度TD-LTE混合组网工程在常州新建600个基站,同时,提出预审意见(详见附件)呈报省厅审批。
附件: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常州地区2014年度TD-LTE混合组网工程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月26日 附件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常州地区2014年度TD-LTE混合组网工程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
根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常州地区2014年度TD-LTE混合组网工程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和建议,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1.拟同意建设单位在常州地区建设2014年度TD-LTE混合组网工程600个移动通信基站。其中位于溧阳市26个、金坛市78个、武进区155个、新北区102个、天宁区98个、钟楼区103个、戚墅堰区38个。项目总投资9750万元。 2.该批基站的选址与环境保护目标之间距离必须满足环评报告中给出的水平保护距离或垂直保护距离的要求,并确保基站周围公众活动范围内环境电磁辐射场功率密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0.4W/m2的要求。 3.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如基站站址、组网情况、技术参数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4.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主动与基站周边群众沟通,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消除公众对基站电磁辐射存在的疑虑。 5.项目建成投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及时向环保部门申请“三同时”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