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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征求《常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 |||||||||
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行为,推进政府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常州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局起草了《常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规章质量,现将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1月15日前提出意见。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邮编:213022;联系人:杨鲁刚 电话:85681829。 附件:《常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点击下载) 常州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