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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 常人社发〔2022〕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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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社局,常州经开区社保局,局各处室、事业单位: 现将《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政策法规处) 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结合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市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以持续提升全市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和用人单位、劳动者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履行好“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推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法治基础、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不断提升;全系统工作人员和用人单位、劳动者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市人社领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绩效位居全市第一方阵;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市“十四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市、法治人社全过程。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系统干部教育重要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人社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在全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学习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每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把民法典的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学习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着眼于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结合实施省“十四五”高质量就业促进规划、国家“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突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就业优先,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针和政策。 着眼于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结合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等规章政策,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新政策、新机制。 着眼于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结合实施市“十四五”技能人才发展规划、市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技能中国行动,深入学习宣传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国家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着眼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结合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国家深化企事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举措,宣传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帮助、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五)深入学习宣传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着眼于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大力宣传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推进人社领域政务服务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和作风行风建设。 着眼于规范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着眼于规范人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贯彻国家有关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大力宣传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规,依法推进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提高社会诚信水平。 着眼于履行好“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广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全系统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市、区(辖市)人社部门和各业务条线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在组织开展重大活动、专项检查、专项行动时,把普法作为重要环节,对普法内容、普法形式、普法责任等作出具体部署。 二是把普法融入立法和政策制定全过程。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说明相关制度设计,增强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和理解力。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布后,通过制定宣传提纲、在线访谈、答记者问、发表解读文章等方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三是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开展普法。把向管理服务对象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作为工作流程的必备步骤,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答疑解惑,使人民群众及时、准确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各级人社服务窗口和服务大厅通过提供办事指南、播放法治宣传视频、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方便群众了解法规政策。 四是落实工作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争议处理、信访处理等过程中,结合具体案情向当事人释法说理,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要注重收集整理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的典型案例,通过案例汇编和公开活动,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 (二)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列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或者培训。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在组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任职培训、党内培训以及各业务条线在组织年度业务培训时,要把法治教育列为必修内容,至少安排1次法治专题。积极开展新法培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后,要按照规定对直接执行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要积极组织参加“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引导工作人员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是面向社会开展针对性普法。围绕中心工作,针对重点人群,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等“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不同群体特点,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等专项活动,有针对性地宣传就业创业政策。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用工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水平。针对年底欠薪较为集中问题,在“两节”期间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集中宣传活动。利用“五一”国际劳动节、法律法规颁布施行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各类主题普法活动。 三是加强技工院校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人社政策法规进技校”,推动技工院校探索建立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将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纳入教学计划。探索推进技工院校法治教育师资培养,组织法治课教师参与网上培训计划。探索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周、“法治公开课”、“学宪法讲宪法”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完善司法机关、学校、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三)推进普法工作开拓创新 一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建立健全新媒体普法的工作机制,打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络宣传矩阵,依托网站、微信、微视频和移动应用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积极运用人社服务大厅和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推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提升“12333”公益服务电话服务品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二是以练兵比武活动为载体开展普法宣传。将常态化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在全系统和全社会不断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依托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在线学习平台,积极引导全系统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推动新进人员必学、新出政策必学。认真组织和积极参与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业务技能比武活动,推动工作人员以比促练、以练促用。广泛运用网络、微信、电视台等媒介开展法治竞赛活动,不断强化社会影响力,吸引更多社会公众学习掌握运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 三是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探索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探索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等发挥专业优势,开展普法志愿服务,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普法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要切实保障普法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确保普法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压实普法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三是加强评估验收。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根据部、省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全省“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同时,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进行评估。 各辖市、区人社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