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社发〔2016〕3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满足参保人员就医需求,推进主城区社会保险一体化,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增加常州市武进第三人民医院为常州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精神病药费补助审核医院。
特此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