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命名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为“常州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60/2013-00006
主题分类:卫生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医疗卫生 市卫健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卫中〔2013〕21号
产生日期:2013-01-23
发布机构: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3-01-29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命名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为“常州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关于命名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为“常州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通知

常卫中〔2013〕21号

 

各区卫生局:

按照“常州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创建程序,我局组织专家分别依据《常州市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评审细则》和《常州市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和评估细则(试行)》,对申报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单位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组考评意见,我局决定命名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马公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州市戚墅堰区潞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单位为“常州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命名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劳动新村第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常州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站”。

希望被命名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总结经验,巩固建设成果,努力探索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作用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进一步提高建设质量与水平,争取新的成绩。

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市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注重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社区中医药工作的深入开展。

                               常州市卫生局

               201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