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宁区丽华新村第二幼儿园校安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5-00027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5〕13号
产生日期:2015-01-30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5-01-3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常州常工院建筑设计研究所编制的《常州市天宁区丽华新村第二幼儿园校安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宁区丽华新村第二幼儿园校安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5〕13号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宁区丽华新村第二幼儿园校安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常天发改〔2015〕0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常工院建筑设计研究所编制的《常州市天宁区丽华新村第二幼儿园校安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现天宁区丽华新村第二幼儿园内,核定用地面积3585平方米,教学规模为12班,总建筑面积4871平方米,其中新建综合楼建筑面积4536平方米(含保温层61平方米),主要为教学用房、教师办公用房等;原校舍加固部分建筑面积335平方米。

    同步实施运动场地、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出入口等设计。综合楼1幢,框架4层(局部1层)。道路、出入口、绿化等配套设施按专业设计要求规范实施。

    四、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二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抗震、节能、防雷、环保、卫生防疫等设计。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205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780万元,其它费用180万元,基本预备费98万元。

    七、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