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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蒋云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蒋云波同志任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常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处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任惠宇同志任常州市戚墅堰高级中学党总支副书记、校长(试用期一年); 胡爱彬同志任常州市戚墅堰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许昌松同志任常州市龙城高级中学党支部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戚宏武同志任常州市正行中学党支部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吴吉同志任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陆一同志任常州西藏民族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常州市龙城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包云同志任常州市中吴实验学校副校长(保留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自2023年8月28日起开始计算。事业单位人员行政职务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自2023年8月至2026年7月。 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3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