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翠竹中学原址翻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6-00215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6〕149号
产生日期:2016-11-23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6-11-24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常州华嘉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翠竹中学原址翻建工程初步设计》。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常发改行服〔2016〕149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翠竹中学原址翻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教育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常州市翠竹中学原址翻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常教计〔2016〕2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华嘉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翠竹中学原址翻建工程初步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常州市翠竹新村128号(原常州市翠竹中学内),核定用地面积22306平方米,办学规模30班,改扩建总建筑面积32529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22821平方米(含保温层建筑面积193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531平方米,不计容),包括科技综合楼11143平方米,教学行政楼11678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9708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67个。

    同步实施运动场,地面停车场、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出入口等设计。科技综合楼地上框架6层,教学行政楼地上框架5层,地下室地下框架1层。道路、出入口、绿化等配套设施按专业设计要求规范实施。

    四、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耐火等级为一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抗震、节能、防雷、环保、卫生防疫等设计。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1451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331万元,其它费用1492万元,基本预备费691万元。

    七、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项目编码:2016-320402-47-01-319648)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