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2021年第十八批公告】机动车临界报废告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21-00369
主题分类:公安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组配分类:其他 市公安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产生日期:2021-09-23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1-09-23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2021年第十八批公告】机动车临界报废告知
【2021年第十八批公告】机动车临界报废告知

下列机动车(详见附件)即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办理报废手续。逾期不报废的,车辆管理所将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注:信息公布之日已办理此业务的请忽略此信息。


附件:机动车临界报废告知清单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1年9月23日